“未经监护人同意,不得擅自约见网友;不得沉迷网络与电子游戏”……昨日下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来到深圳,就《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 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展开立法调研.该征求意见稿将“不见网友、不迷网游”作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条例中的自律行为加以规范,同时拟定了多项针对性的保 护措施.“未经监护人同意,不得擅自约见网友;不得沉迷网络与电子游戏”,类似的规定貌似神圣不可侵犯,实际上却不具备可操作性.

“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而《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却出现了规定是活的,执行也可以是活的怪现象,孩子经不经过家长、监护人同意,实在无法量化,一般来说,孩子要见网友,通常不会跟家长打招呼,更不会跟学校请假,如果学生们真的这么乖,那真就怪了.

    见网友属于隐私,孩子们怎么会傻到提前跟家长打招呼或者跟老师请假的地步?有人说这个规定“很傻很天真”,看来不是毫无根据.别说“不得擅自见网友”,就是擅自见了网友,你又能怎么样呢?至于“不得沉迷网络与电子游戏”,则显得有些搞笑了,谁会在孩子的大脑里安装一个兴奋开关,玩两个小时自动或强制“关机”呢?

    然而,是不是说未成年人保护就没辙了呢?当然不是.条例征求意见稿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国家机关保护”、“自我保护”等五方面,对未成年人保护提出全方位要求.这个思路是正确的,通常来说人们往往注意家庭、学校、社会三个方面的保护,如今又提出了“国家机关保护”和“自我保护”两个比较新的提法,这说明此条例对青少年保护也在不断探索和完善当中,那么,如何真正发挥五个方面全方位的保护呢?那就是各司其职,各盯一段,活起来,动起来,但可惜的是许多方面的工作并没有落到实处.

    现代社会频率逐渐加快,家长工作压力、生活压力加大,独生子女的管教很难落到实处,越是管不了,越是不敢管,最后形成放任自流.而一部分家长又常常形成一种“恶习”,那就是故意放任、放纵,小时候如此,长大了更是如此,极个别家长甚至会认为孩子见网友是有本事会社交进而鼓励,这种情形下又怎么可能管得住未成年人见网友呢?

    而学校的情况也令人忧心,校园网吸引力不强,甚至有些校园网建立网站时什么样,两三年后还是那个样,这样的网络,又怎么可能让孩子们热爱?单纯的知识传授之外,学校缺乏娱乐功能、组织功能,也缺乏网络之外的文化底蕴,这样的学校又能给孩子们什么?孩子们被推向网络,难道全是网络的错?网吧的错?

    另外,政府总在出台类似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规定的条文,但这些条文在执行时却往往虎头蛇尾,不了了之,网吧照常营业,学校内部及周边仍然缺乏吸引学生的健康文化娱乐场所,文化部门以至整个社会仍然很难给年轻学子们提供强大的定向性的精神食粮,甚至,巨大的升学和就业压力也给了学生们许多负面影响,网络虚拟感情、网络游戏成了未成年人的精神依托,这难道还不够教育、司法等部门反思的吗?

    所以说,只有活起来的全方位保护,并且给予未成年人以健康丰富的精神食粮,才能把他们从不健康的习气与不健康的网络中拉回来,“不擅见网友”的期待才会真正实现.

最后修改:2009 年 08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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